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于6月7日联合发出《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表示为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著力稳市场主体稳就业,就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有关政策发出公告,包括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二条规定的制造业等行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政策范围,扩大至「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阅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