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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2022年4月26日
香港贸发局经贸研究商务咨询团队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通过稳市场主体来稳就业、进一步推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十四五」期间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工作任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于4月6日向各地银保监局、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及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等印发《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 [2022] 37号) 。《通知》指出2022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持续改进小微企业金融供给。围绕「六稳」、「六保」战略任务,巩固完善差异化定位、有序竞争的金融供给格局,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稳步增加银行信贷并优化结构,丰富普惠保险产品和业务,促进综合融资成本合理下降。
《通知》明确了2022全年工作目标。总量方面,银行业继续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户数「两增」。结构方面,力争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中信用贷款占比持续提高。努力提升小微企业贷款户中首贷户的比重,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实现全年新增小微企业法人「首贷户」数量高于上年。成本方面,在确保信贷投放增量扩面的前提下,力争全年银行业总体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较2021年有所下降。
《通知》紧扣高质量发展和小微企业纾困恢复的迫切需要,细化了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要求。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的中长期信贷投放,积极支持传统产业小微企业在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绿色转型发展方面的中长期资金需求。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对接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信息对接机制。完善科技信贷和科技保险服务,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银行与外部投资机构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服务小微科创企业的新模式。为小微外贸企业提供适当的外汇避险产品,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承保覆盖面和规模。通过随借随还、续贷等方式优化小微企业贷款的期限管理。对临时经营困难但确有还款意愿和吸纳就业能力的小微企业,统筹考虑贷款展期、重组等手段,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还本付息方式。
《通知》强调,银行保险机构要围绕保就业保民生任务,对新市民、个体工商户、依法毋须申领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者的金融需求积极响应,提升金融服务的均等性和便利性。同时,要著力改善金融资源投放的区域均衡性,特别是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要向欠发达地区的小微企业倾斜信贷支持。《通知》还就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推进涉企信用信息整合共享」任务专题进行部署,明确提出各级监管部门和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主动参与推进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融资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有序扩大信息共享范围,提升信息数据可用性,完善平台功能。
资料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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