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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广州南沙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
2022年6月20日
香港贸发局经贸研究商务咨询团队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 [2022] 13号),以加快广州南沙粤港澳重大合作平台建设,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战略部署。《方案》实施范围为广州市南沙区全域,总面积约803平方公里。按照以点带面、循序渐进的建设时序,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片区的南沙湾、庆盛枢纽、南沙枢纽3个区块作为先行启动区,总面积约23平方公里。发展目标包括到2025年,南沙粤港澳联合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产业合作不断深化,区域创新和产业转化体系初步构建;青年创业就业合作水平进一步提升,教育、医疗等优质公共资源加速集聚,成为港澳青年安居乐业的新家园;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基本形成,携手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绿色智慧节能低碳的园区建设运营模式基本确立,先行启动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方案》从5个方面部署了主要任务,包括:
- 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合作基地。强化粤港澳科技联合创新,打造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动国际化高端人才集聚。
- 创建青年创业就业合作平台。协同推进青年创新创业,提升实习就业保障水平,加强青少年人文交流。
- 共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建设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增强国际航运物流枢纽功能,加强国际经济合作,构建国际交往新平台。
- 打造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高地。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有序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相互衔接水平。
- 建立高质量城市发展标竿。加强城市规划建设领域合作,稳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和粤港澳教育合作,便利港澳居民就医养老,强化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
《方案》同时提出加强资金、要素等政策支持。2022至2024年,每年安排南沙100亿元人民币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并统一计入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结合地方财力、债务风险情况以及项目融资需求,广东省在分配有关财政资金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方面对南沙予以倾斜支持。对主要投资港资澳资企业的创业投资基金,在基金注册、营商服务等方面提供便利。并且明确创新合作模式,包括探索采取法定机构或聘任制等方式,积极引进港澳专业人士、国际化人才参与南沙建设和管理。
资料来源: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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