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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
2020年9月25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9月23日,就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 [2020] 1409号)表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引擎作用,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提出了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20个重点方向和支持政策,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针对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指导意见》提出了3方面重点任务:
- 聚焦重点产业投资领域。针对《「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明确的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指导意见》要求在把握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基础上,结合当前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聚焦重点方向、关键环节和未来趋势,加快适应、引领、创造新需求,培育新的投资增长点,推动重点产业领域加快形成规模效应,著力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例如,当前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兴起,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5G商用发展步伐以及推动教育、旅游、市政等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迫在眉睫,要抓住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赋予的机遇,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提质增效,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新旧动能转换。
- 打造产业集聚发展新高地。《指导意见》提出,深入推进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综合运用财政、土地、金融、科技、人才、知识产权等政策,协同支持产业集群建设、领军企业培育、关键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等项目。主要聚焦4个方面:第一,增强产业集群创新引领能力。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加快布局建设一批产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逐步推动集群发展壮大。第二,推进产城深度融合。以产业集群建设推动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加快形成以产促城、以城兴产、产城融合的发展态势。第三,聚焦应用场景建设。围绕重点领域,率先在具备条件的集群内试点建设一批应用场景,以先行先试的方式加快推进新兴技术产业化。第四,提高产业集群公共服务能力。支持有条件的集群按需开展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研发设计、计量测试、标准认证等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支撑。
- 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指导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从3方面著力做好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的资金保障工作。第一,加强政府资金引导。统筹用好各级各类政府资金、创业投资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创新政府资金支持方式,强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工程项目的投资牵引作用,按市场化方式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第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建立新兴产业金融服务中心或事业部。优化发行上市制度,加大科创板等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第三,推进市场主体投资。依托国有企业主业优势,引领、带动各类所有制企业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布局力度。鼓励具备条件的各类所有制企业独立或联合承担国家各类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创新能力和产业化等建设项目。
《指导意见》又围绕优化投资服务环境,提出了4方面政策保障措施,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重大工程项目落地。二是优化项目要素配置,要求各地统筹做好用地、用水、用能、环保等要素配置,将土地林地、建筑用砂、能耗等指标优先保障重大工程和项目需求。三是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明确要推动建立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特点、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四是营造良好投资氛围,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做好政策咨询和宣传引导工作,以「线上线下」产业招商会、优质项目遴选赛、政银企对接会、高端论坛等形式加强交流合作,增强企业投资意愿。
资料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