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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布自贸区「十四五」规划
2021年10月22日
香港贸发局经贸研究商务咨询团队
9月22日,广东省政府发布《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25年,广东自贸区将成为更重要的制度创新高地、营商环境将进一步优化、高质量发展水平将稳步提升,粤港澳协同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规划》提出主要政策包括:
- 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包括加大放权力度,推动将省市级经济管理权限下放至广东自贸试验区
- 创新投资管理制度,包括探索在数字经济、互联网、电信、医疗、文化、教育等领域率先放宽准入限制
- 优化法治环境建设,包括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南沙国际仲裁中心、澳珠跨境仲裁合作平台建设
- 深化与港澳在人才领域的合作,包括推动建立粤港澳三地「互通互认、共享共建」的人才引进、评价、服务体系,以及继续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贸易航运枢纽
- 创新便利高效贸易监管模式,包括加快综合保税区建设,在南沙综合保税区和前海综合保税区实施更高标准的「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贸易监管制度,精简贸易监管、许可和程序要求
- 大力发展国际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包括推广应用「保税仓储+直播」模式, 加快构建智能物流体系
- 拓展保税业务功能,包括扩大高技术产品出口和资源类产品进口及完善港区冷链查验平台、全温区冷库等硬件配套设施
- 完善海陆空铁多式联运网络,包括建立以大洋洲和东南亚地区为主、辐射欧美地区的综合性航线体系
- 打造金融开放创新示范窗口
- 积极有序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包括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银行、证券、基金、期货、保险业经营机构在区内设立独资或合资金融机构,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全球或区域资金管理中心
- 促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包括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支持粤港澳三地机构共同设立发展基金,吸引内地、港澳地区及海外各类社会资本,为区内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支持港澳私募基金参与广东自贸试验区创新型企业融资
- 推动跨境金融服务创新,包括支持区内保险机构与港澳保险机构合作开发创新型跨境机动车保险和跨境医疗保险产品、支持区内保险机构与港澳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推进再保险市场建设、以及深化跨境住房按揭试点
- 提升金融服务创新水平,包括发展绿色金融,支持区内金融机构赴港澳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等绿色金融产品
- 推进粤港澳深度合作
- 进一步扩大对港澳开放,包括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CEPA)框架下探索对港澳跨境服务贸易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动职业资格和行业标准互认,放宽港澳专业人士执业限制,推动在建筑、医疗(器官移植除外)、金融、导游、会计等领域具有港澳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经备案后直接在区内执业,探索建筑、医疗等领域港澳专业人士在安全可控范围内按照港澳执业规则提供服务
- 强化与港澳科技深层次合作,包括引入港澳科技研发高端资源,加大对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成果产业化等科研的投入
- 促进现代产业集聚发展
- 著力发展特色金融产业,包括推动在区内设立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 为在内地居住或工作并持有港澳保单的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 积极发展商贸消费产业,包括支持港澳资跨境电商企业扩张平台、提升能级,打造面向港澳青年的电商培训服务平台
- 加快法律、中介、咨询、检测及认证等专业服务业集聚,包括推动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发展
- 推动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合作对接,包括支持区内企业充分利用海南自由贸易港开放政策,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加工贸易、转口贸易、离岸贸易,共同拓展「一带一路」商贸网络。加密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外贸同船货运新航线,推动内外贸同船运输航线相互对接
资料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