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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東盟市場須保護商標專利
2016年11月2日
東盟經濟共同體(AEC)於2015年12月正式成立,開啟了由6.3億人口組成的單一消費市場。實施東盟經濟共同體海關單一窗口後,來自東盟經濟共同體以外地區的貨物皆可通過單一入境關卡進入東盟市場,隨後自由運往10個東盟成員國,包括文萊、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泰國、柬埔寨、老撾、緬甸和越南。
不過,談到知識產權保護,東盟經濟共同體目前仍缺乏一套保護商標權的統一註冊制度。新加坡知識產權局(IPOS)[1]國際交流司司長紀華勝接受香港貿發局研究部採訪,解釋香港和中國內地公司如何在東盟註冊品牌和商標。

紀華勝表示:「和大部分知識產權事務一樣,商標保護具有地域性。換言之,企業須在每個國家分別註冊商標,以獲取當地的商標保護。此外,大部分東盟國家包括新加坡在內,均採取先到先得的商標註冊方針,即首家在某個國家提交商標申請的企業,其申請一經批准,即取得並擁有在該國的商標權。」
當被問及企業如何在每一個東盟國家取得品牌保護時,紀華勝認為有效的做法是訴諸國際商標申請體系《馬德里議定書》。他說:「若根據《馬德里議定書》提交申請,品牌擁有者僅須以其中一種指定語文填寫一份申請書,支付一筆費用,即可在多達98個締約國家或地區實現商標保護。」如果不使用這個體系,企業便要在各個東盟成員國分別註冊品牌。
紀華勝進一步說明這一體系的適用情況:「目前,柬埔寨、老撾、菲律賓、新加坡和越南都是《馬德里議定書》的締約國,文萊將於2017年1月加入。」企業選擇在這些締約國遞交註冊申請,便能同時實現在《馬德里議定書》各締約國家或地區的商標保護。
如果一家公司後來發現其商標已由第三方註冊,可申請宣告該等商標註冊無效。就新加坡而言,紀華勝稱:「能否成功申請註冊無效,取決於多項因素,包括公司能否證明自身在第三方商標註冊前已在新加坡享有商標權,並證實第三方惡意搶先註冊商標。
「商標無效宣告和商標註冊是兩項獨立行動。商標被宣告無效後,將被視為從未被註冊過。因此,建議實際品牌擁有者在無效宣告程序開始的同時或前後申請商標註冊。」
盡管現時沒有跡象顯示,各國有意成立一個覆蓋東盟經濟共同體各成員國、有助大幅降低中小企業營運成本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但是東盟知識產權合作工作組(AWGIPC)已在多項具策略意義的區域知識產權倡議中發揮重要的推動作用,其中包括東盟知識產權行動計劃。工作組於1996年成立,成員包括各東盟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負責人。
紀華勝稱:「東盟專利審查合作計劃(ASPEC)被視為東盟知識產權合作工作組的重要舉措之一。根據計劃條款,搜尋和審查結果可以在東盟成員國之間共享,降低成本之餘更可以加快處理東盟區內專利保障申請的時間。鑒於區內專利申請數量持續增加,這項計劃被視作東盟的一項重要發展。過去10年,申請數量增幅約達50%,由2004年的25,000宗增加至2014年的40,000多宗。」
此外,東盟知識產權網站(www.ASEANip.org)於2013年面世,旨在分享知識產權相關訊息,並提供區域電子服務,例如e-ASPEC、ASEAN TMview、ASEAN TMclass等,同時為區內的決策者和從業人員創造一個網上社區,以便互相聯繫,交流最佳實踐概念。該網站亦列出了東盟各國知識產權局的網站連結。
紀華勝在介紹其中一項電子服務時表示:「ASEAN TMview是一個網上搜尋網站,儲存了東盟各國知識產權局超過340萬個正在處理中和經已註冊的商標詳細資訊。這無疑是個強大的平台,讓企業和商標代理在提出申請前,能夠輕鬆地在多個國家同步免費搜尋資料。這類申請前搜尋活動讓企業及早知悉潛在衝突,從而作出適當決策。
「ASEAN TMclass則是一個分類工具,企業可以通過這一平台瞭解東盟各國知識產權局分類數據庫中的商品和服務分類及術語。用戶亦可獲取特定術語在某一知識產權局工作語言中的對應翻譯。ASEAN TMclass旨在提高商標申請成功率,以防申請人因申請類別出錯而招致不必要的開支。」
紀華勝對關注知識產權註冊問題的公司最後寄語:「所有企業都應該牢記,知識產權註冊並不僅僅是法律問題,同時亦極具商業意義。好的營商策略不應該只著眼於保護,更應該考量公司無形資產包括知識產權的商業價值。因此,建議擁有知名品牌的企業擁有人取得品牌權利,同時澄清與目標市場相關的任何其他知識產權問題。最重要的是,企業應該從一開始便把知識產權事宜適當納入整體商業策略之中。」
針對有意進軍東盟市場的企業而言,建議須充分考量到地區多樣性,以及各國的實際操作狀況。例如,在大部分國家,註冊產品的英文商標無法保護該商標在當地語言中的音譯不被搶註。因此,企業可能需要就當地語言中的商標音譯提交額外申請,制訂預算時必須考慮這點。
企業也應該在正式進入市場之前預留充裕時間完成註冊手續。在某些東盟國家,尤其是越南和印尼,當局已收到大量申請,難免拖慢整個註冊程序。此外,亦須考慮到有些東盟國家的申請手續十分費時。綜合以上情況,建議公司與熟悉東盟成員國各類知識產權註冊規定和程序的合資格機構合作,善用他們的專業服務。
[1] 新加坡於2013至2015年擔任東盟知識產權合作工作組(AWGIPC)主席。新加坡也是東盟知識產權門戶網站的寄存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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