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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檢總局加強進出口商品抽查檢驗
2017年4月21日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近日發出公告,決定自2017年4月起對必須經檢驗檢疫機構檢驗的進出口商品以外的進出口商品實施抽查檢驗。
本次抽查商品範圍包括公告附件中列出的進出口商品以及各地根據轄區進出口商品特點確定的抽查商品(由各地檢驗檢疫機構對外通告,抽查時限由各地自定)。附件中的進出口商品包括空氣淨化器、鋰電池、充電寶、吸濕速乾服裝、抗紫外線服裝、嬰童服裝、童鞋、塑膠玩具和滑板車等。進口商品抽查地點是進口口岸、到達站以及收用貨單位所在地;出口商品抽查地點是生產企業、出口口岸和出口商品集散地。
有關抽查檢驗商品品種、檢測標準和其他詳情,可瀏覽以下網頁:
- 中國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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