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11個部門於4月28日發出《關於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發改產業 [2020] 684號) (《通知》),表示為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促進經濟社會平穩運行,經國務院同意,要求各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完善新能源汽車購置相關財稅支持政策,將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政策延續至2022年底,並平緩2020-2022年補貼退坡力度和節奏,加快補貼資金清算速度,並加快推動新能源汽車在城市公共交通等領域推廣應用,及將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的優惠政策延續至2022年底。 閱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