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東莞發布新冠疫情行業紓困措施
2022年5月4日
香港貿發局經貿研究商務諮詢團隊
為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加大力度促進市場主體和困難行業紓困發展,東莞市人民政府日前發布《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促進市場主體和困難行業紓困發展的若干措施》(東府 [2022] 25 號),推進落實有關紓困措施,包括:
全面落實緩稅退稅減稅政策
- 延續實施製造業中小微企業緩繳部分稅費政策,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緩繳期限在原來3個月的基礎上繼續延長6個月;延緩繳納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稅費,緩繳期限為6個月。
- 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2022年4月起一次性退回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及製造業等六大行業存量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按月退回增量留抵稅額。
- 降低小微企業稅負,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徵增值稅;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和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分別減按25%和1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 擴大「六稅兩費」減徵範圍,按照50%稅額幅度減徵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適用主體由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擴展至小型微利企業、個體工商戶。
減輕經營主體租金負擔
- 對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鎮街(園區),其轄區內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承租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和市屬國企物業的,予以減免6個月租金,其他鎮街(園區)予以減免3個月租金;各鎮街(園區)所屬物業對承租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其中發生疫情的鎮街(園區)予以減免6個月租金,其他鎮街(園區)予以減免3個月租金;已繳交租金的可順延減免。
降低經營主體要素成本
- 2022年3月16日至6月16日,對發生疫情的鎮街(園區)轄區內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水價格下調30%,對未發生疫情的鎮街(園區)轄區內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水價格下調10%。
- 落實國家電價改革政策,做好市場化交易及代理購電結算工作,引導企業充分用好峰谷電價等政策紅利,降低用電成本。
- 2022年3月至6月,對受疫情影響確有困難需緩繳用電、用水、用氣費用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向相關單位提出申請,允許在疫情防控解除後3個月內補繳並免收滯納金。
加大金融機構貸款投放力度
- 積極運用再貸款、再貼現、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碳減排支持工具等貨幣政策工具,促進信貸資金更多流向中小微企業、綠色低碳發展等領域。
- 對工信、商務部門推薦的應急保供、重點培育、便民生活圈建設等名單企業,鼓勵銀行機構加大信貸支持。
- 充分發揮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改革效能,引導企業貸款利率下行,督促銀行機構指導降低銀行賬戶服務收費、人民幣轉賬匯款手續費、銀行卡刷卡手續費,推動企業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
拓寬企業融資渠道
- 對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企業或組織,按其實際支付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貸款利息不超過50%給予貼息,每家企業每年貼息額度最高不超過50萬元。
- 對通過政府性融資擔保獲得銀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企業,按其擔保費50%給予資助,每家企業每年資助額度最高不超過30萬元。
- 對獲得銀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產生的評估費,按50%給予資助,同一項知識產權評估費資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保障企業供應鏈安全穩定
- 主動幫助全市受疫情影響無法如期履行國際貿易合同的企業,通過網上認證平台向市貿促會申請「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
- 加大企業出口信用保險扶持力度,按不超過企業2022年實繳保險費的50%給予支持,每家企業累計不超過100萬元。
- 粵港陸路口岸入境跨境貨運車輛配額優先向重點企業及其供應鏈企業傾斜。
推動餐飲行業加快復甦
- 支持餐飲業重點企業穩定增長,對2022年營業額3,000萬元及以上且實現同比正增長的限上餐飲企業,按規定分類給予資金獎勵。
- 對單個門店營業面積1,500平方米以上,2022年營業額3, 000萬元及以上且實現同比正增長的限上傳統餐飲企業,給予不超過50萬元獎勵。
《措施》自4月1日起實施,除有明確期限規定外,有效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政策實施期間,如國家和省出台新的規定,按國家和省規定執行。
資料來源:東莞市人民政府
- 中國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