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廣東落實住房租賃稅收優惠政策
2022年5月31日
香港貿發局經貿研究商務諮詢團隊
為推動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確保稅收優惠政策精準落實,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早前公布《落實住房租賃稅收政策操作指引》的通知(粵稅函 [2022] 117號),適用於按規定向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進行開業報告或者備案的從事住房租賃經營業務的企業。有關內容包括:
- 住房租賃企業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或者保障性租賃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徵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或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 住房租賃企業中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或者保障性租賃住房,按照5%的徵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
- 住房租賃企業向個人出租住房或者保障性租賃住房,適用上述簡易計稅方法並進行預繳的,減按1.5%預徵率預繳增值稅。計算公式如下:
減徵額=含稅銷售額÷(1+1.5%)×(5%-1.5%)
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1.5%)×1.5%
- 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向個人、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或者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減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
《指引》明確,符合條件的納稅人享受住房租賃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實行「自行判別、申報享受、有關資料留存備查」辦理方式,按《指引》相關內容進行減免稅申報。增值稅及附加稅費減免申報流程,納稅人應在規定的申報期限內,辦理減免稅申報,或登錄電子稅務局申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
資料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 中國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