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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印發廣州南沙深化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
2022年6月20日
香港貿發局經貿研究商務諮詢團隊
國務院近日印發關於《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的通知(國發 [2022] 13號),以加快廣州南沙粵港澳重大合作平台建設,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戰略部署。《方案》實施範圍為廣州市南沙區全域,總面積約803平方公里。按照以點帶面、循序漸進的建設時序,以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南沙片區的南沙灣、慶盛樞紐、南沙樞紐3個區塊作為先行啟動區,總面積約23平方公里。發展目標包括到2025年,南沙粵港澳聯合科技創新體制機制更加完善,產業合作不斷深化,區域創新和產業轉化體系初步構建;青年創業就業合作水平進一步提升,教育、醫療等優質公共資源加速集聚,成為港澳青年安居樂業的新家園;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基本形成,攜手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取得明顯成效;綠色智慧節能低碳的園區建設運營模式基本確立,先行啟動區建設取得重大進展。《方案》從5個方面部署了主要任務,包括:
- 建設科技創新產業合作基地。強化粵港澳科技聯合創新,打造重大科技創新平台,培育發展高新技術產業,推動國際化高端人才集聚。
- 創建青年創業就業合作平台。協同推進青年創新創業,提升實習就業保障水平,加強青少年人文交流。
- 共建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戶。建設中國企業「走出去」綜合服務基地,增強國際航運物流樞紐功能,加強國際經濟合作,構建國際交往新平台。
- 打造規則銜接機制對接高地。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有序推進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提升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相互銜接水平。
- 建立高質量城市發展標竿。加強城市規劃建設領域合作,穩步推進智慧城市建設和粵港澳教育合作,便利港澳居民就醫養老,強化生態環境聯建聯防聯治。
《方案》同時提出加強資金、要素等政策支持。2022至2024年,每年安排南沙100億元人民幣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並統一計入地方政府債務餘額。結合地方財力、債務風險情況以及項目融資需求,廣東省在分配有關財政資金和新增地方政府債券額度方面對南沙予以傾斜支持。對主要投資港資澳資企業的創業投資基金,在基金註冊、營商服務等方面提供便利。並且明確創新合作模式,包括探索採取法定機構或聘任制等方式,積極引進港澳專業人士、國際化人才參與南沙建設和管理。
資料來源:國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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