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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公布支持中小企業和個體戶紓困發展10條措施
2022年6月29日
香港貿發局經貿研究商務諮詢團隊
廣州市政府於6月8日印發《關於廣州市進一步支持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紓困發展十條措施的通知》(穗府辦函 [2022] 45號),要求廣州各區政府部門及直屬機構切實做好「六穩」、「六保」工作,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進一步加大對廣州市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紓困幫扶力度,全力幫助市場主體渡過難關。10條措施的內容:
- 認真落實退稅減稅政策
全面落實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小微企業及製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將2021年四季度實施的製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部分稅費政策,延續實施6個月。擴大「六稅兩費」適用範圍,按照50%稅額幅度減徵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適用主體由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擴展至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對符合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稅情形的納稅人,按規定給予減免。
落實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稅前扣除,中小微企業2022年度內新購置的單位價值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設備器具,最低折舊年限為3年的可選擇一次性稅前扣除,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可減半扣除。企業選擇適用上述政策當年不足扣除形成的虧損,可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結轉彌補,享受其他延長虧損結轉年限政策的企業可按現行規定執行。落實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1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於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 減輕企業社保負擔
延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實施時間至2023年4月30日。其中,失業保險基準費率延續按1%實施,繼續同步實施浮動費率政策;工傷保險在執行行業基準費率和浮動費率政策的基礎上,統一階段性下調單位繳費費率20%。繼續實施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於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參保職工30人或以下裁員率不高於20%,且符合相關條件的參保企業可以享受返還,中小微企業返還比例從60%最高提至90%。按照國家和省統一部署,將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緩繳養老等3項社保費政策延至年底。
- 降低企業經營成本
落實國家、省有關要求,對承租廣州市內市屬、區屬國有、國有控股及實際控制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權屬的國有房屋(住宅用途除外),在合同有效期內且最終承租人為製造業和服務業的小微企業以及個體工商戶給予減免租金,2022年減免3個月租金;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市轄區行政區域的,再減免3個月租金,全年合計最高減免6個月租金。
- 加大融資支持力度
運用再貸款、再貼現、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普惠小微領域的支持力度。發揮普惠貸款風險補償機制、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風險損失補償資金池、中小微企業融資風險補償資金作用,加強與貨幣政策工具的協同配合,形成政策合力,引導信貸資金更多投向普惠小微領域。
- 大力支持開拓市場
開展促消費系列活動,圍繞受疫情影響重、就業容量大的文旅、餐飲、住宿、零售等行業,聯合銀聯、商超企業、電商平台發放消費券等優惠補貼,促進市場回暖。支持中小企業參與展會展銷活動,針對會展行業制定疫情紓困措施。鼓勵電商平台對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網店押金、宣傳推廣、技術服務等費用,引導中小企業通過直播電商、社交電商等新業態拓展銷售渠道。
- 加大對個體工商戶扶持力度
加大對「個轉企」支持力度,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符合相關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原個體工商戶各類許可證件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依法使用;須換發許可證件、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且轉企後股東和原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相同的,憑企業登記機關出具的證明,依法按名稱變更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享受契稅、土地增值稅等相關稅收優惠。鼓勵銀行機構開發完善「續貸」、「隨借隨還」、「快貸快還」等貸款產品,提升對個體工商戶的金融服務效率。
資料來源:廣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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