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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實施中小微企業階段性緩繳職工醫保單位繳費政策
2022年7月13日
香港貿發局經貿研究商務諮詢團隊
國家醫療保障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及國家稅務總局於6月30日向各地政府及相關單位發出《關於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的通知》(醫保發 [2022] 21號),就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職工醫保)單位繳費有關工作通知有關事項,包括:
- 對中小微企業實施階段性緩繳職工醫保單位繳費政策。統籌基金累計結存可支付月數大於6個月的統籌地區,自2022年7月起,對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緩繳3個月職工醫保單位繳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參照執行。
- 確保緩繳期間參保人待遇應享盡享。中小微企業緩繳職工醫保單位繳費,不影響該企業參保人就醫正常報銷醫療費用。緩繳期間,相關企業參保人發生的符合基本醫保政策規定的醫療費用應及時報銷、應報盡報,確保基本醫保報銷水平保持穩定不降低。
- 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經辦模式。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毋須提出緩繳申請即可享受緩繳單位繳費政策。各地要結合實際做好政策宣傳,明確操作流程,主動向社會公開。中小微企業具體標準參考《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 [2011] 300號)等劃型規定,在當地政府主導下,由醫療保障、稅務部門會同相關部門聯合確定名單。現有數據可以確定企業類型的,直接採用相關部門的劃型結論;現有數據無法滿足企業劃型需求的,可由企業向核定繳費部門出具書面承諾。要加強部門協作,優化工作環節,創新服務方式,減輕企業事務性負擔,並做好個人權益記錄,確保參保人權益不受影響。
- 切實保障好相關企業職工合法權益。緩繳期限內,中小微企業應依法履行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的義務,正常申報職工醫保費信息,確保職工連續參保,個人權益連續記錄。參保人出現離職、申請辦理職工醫保退休人員待遇、辦理關係轉移等情形的,企業應為其補齊緩繳的職工醫保單位繳費。企業出現註銷等情形的,應在註銷前繳納緩繳的繳費。
資料來源:國家醫療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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