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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實行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
2022年8月1日
香港貿發局經貿研究商務諮詢團隊
深圳市醫療保障局、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深圳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近日聯合公布《關於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有關事項的通知》,表示為切實保障基本民生,助力企業紓困解難,根據《國家醫保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的通知》(醫保發 [2022] 21號)、《廣東省醫療保障局、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東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轉發國家醫保局等4部門關於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的通知》(粵醫保發 [2022] 18號)規定,經市政府同意,就深圳市實行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通知有關事項,包括:
- 緩繳範圍及緩繳期限
中小微企業、以單位參保的個體工商戶以及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緩繳單位)2022年7月至9月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繳費實行緩繳,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緩繳的單位繳費包含用人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應繳納的地方補充醫療保險費,按照《深圳市醫療保障局關於階段性免徵地方補充醫療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的通知》(深醫保發 [2022] 5號)的規定予以免徵。
緩繳單位毋須提出緩繳申請即可享受緩繳單位繳費政策。緩繳的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費自2022年10月底起每月進行一次性批量扣款,緩繳單位最遲於2023年3月底前補齊,期間免收滯納金。
- 緩繳期間待遇處理
緩繳期間,參保職工正常享受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待遇,個人權益記錄不受影響,其中基本醫療保險一檔參保人的個人賬戶,只劃入個人繳費部分,待緩繳單位補齊緩繳的費用後,再按規定比例劃入單位繳費部分。
資料來源:深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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