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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推出加快先進製造業項目投資措施
2021年4月27日
為進一步發揮製造業投資推動工業經濟增長的牽引帶動作用,加快先進製造業項目投資建設,廣東省政府於3月18日印發《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加快先進製造業項目投資建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 [2021] 21號),促進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下稱戰略性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有關內容包括:
- 加強分區域分行業分類指導
聚焦新一代電子信息、綠色石化、智能家電、汽車、先進材料、現代輕工紡織、軟件與信息服務、超高清視頻顯示、生物醫藥與健康、現代農業與食品等十大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半導體與集成電路、高端裝備製造、智能機器人、區塊鏈與量子信息、前沿新材料、新能源、激光與增材製造、數字創意、安全應急與環保、精密儀器設備等十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積極引進產業帶動性強、技術水平先進、綠色低碳的先進製造業項目。
- 加大製造業投資獎勵
對「十四五」期間各地級以上市引進、建設的先進製造業項目予以支持,具體包括支持先進製造業投資獎勵,對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廣州、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市總投資10億元人民幣以上的製造業項目,汕頭、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雲浮市總投資5億元以上的製造業項目,按其新增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不超過2%的比例分年度對地級以上市政府予以事後獎勵。
- 加強內外資一體化全產業鏈招商
實施產業鏈招商工程,圍繞戰略性產業集群,編製產業招商地圖,成立產業鏈招商聯盟,建立產業招商數據庫和目標企業清單。加強與國家重大戰略及港澳地區對接、協同聯動,圍繞先進製造業產業鏈推動互補招商。
- 推動科技創新平台建設
加快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國家創新中心建設,在先進製造業領域重點布局,促進先進製造業重大成果在粵轉化落地,在每個戰略性產業集群建設至少1家省級技術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或製造業創新中心,鼓勵各地對國家級、省級技術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和中試基地給予資金支持。聚焦戰略性產業集群數字化轉型,支持先進製造業項目加快完善5G、工業互聯網平台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
- 加強金融和產業資本支持
支持金融機構加大對戰略性產業集群企業和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推動金融機構增加製造業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提高製造業中長期貸款和信用貸款佔比。引導金融機構完善信貸管理機制,優化融資服務。
《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資料來源:廣東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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