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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及橫琴開發推動粵港澳重大合作平台建設
2021年9月10日
9月9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叢亮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布會,對日前中央發布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和《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進行解讀,並介紹橫琴、前海開發建設有關情況。他表示,《橫琴方案》立足服務澳門、推動琴澳一體化發展進行謀劃和設計,主要內容可概括為一條主線、四大定位、三個階段目標、四大任務和若干保障措施:
- 「一條主線」即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這是推進橫琴各項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 「四大定位」即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的新平台、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的新空間、豐富「一國兩制」實踐的新示範、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新高地。
- 「三個階段目標」分別對應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2024年、2029年兩個任期時間節點及全國2035年現代化建設的時間節點,提出了體制機制、產業發展、公共服務水平等方面的發展目標。
- 「四大任務」為發展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的新產業、建設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的新家園、構建與澳門一體化高水平開放的新體系、健全粵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體制。
- 「若干保障措施」包括全面加強合作區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強化法治保障、加大賦權力度、建立健全風險管理機制、加強組織實施等。
另一方面,《前海方案》聚焦「擴區」和「改革開放」兩個重點,部署了三個方面的任務:
- 一是拓展前海合作區發展空間。明確將前海合作區總面積由14.92平方公里擴展到120.56平方公里,並且按程序將相關支持政策覆蓋到擴區後的全部區域,為深港合作提供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
- 二是打造全面深化改革創新試驗平台。明確在重大改革任務方面先行先試,提出了推進現代服務業創新發展、加快科技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創新、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創新合作區治理模式等多項任務。
- 三是建設高水平對外開放的門戶樞紐。明確建立健全更高層次的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在深化與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提升法律事務對外開放的水平、高水平參與國際合作等方面提出了有力舉措。
資料來源:國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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