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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進一步完善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
2021年10月12日
香港貿發局經貿研究商務諮詢團隊
為進一步完善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下稱能耗雙控)制度,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早前發布關於《完善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方案》的通知(發改環資 [2021] 1310號),推動能源清潔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倒逼產業結構、能源結構調整,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有關內容包括:
完善指標設置及分解落實機制
- 合理設置國家和地方能耗雙控指標: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能耗強度降低實行基本目標和激勵目標雙目標管理,基本目標為各地區必須確保完成的約束性目標,並按超過基本目標一定幅度設定激勵目標。
- 優化能耗雙控指標分解落實:以能源產出率為重要依據,合理確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能耗強度降低和能源消費總量目標。
增強能源消費總量管理彈性
- 對國家重大項目實行能耗統籌:由中央、國務院批准建設且在5年規劃當期投產達產的有關重大項目,在年度和5年規劃當期能耗雙控考核中對項目能耗量實行減免。
- 堅決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建立在建、擬建、存量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清單,明確處置意見,調整情況及時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對新增能耗 50,000噸標準煤及以上的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對照能效水平、環保要求、產業政策、相關規劃等要求加強窗口指導。
- 鼓勵地方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費:對超額完成激勵性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的地區,超出最低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的消納量不納入該地區年度和5年規劃當期能源消費總量考核。
- 鼓勵地方超額完成能耗強度降低目標:對能耗強度降低達到國家下達激勵目標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其能源消費總量在5年規劃當期能耗雙控考核中免予考核。
- 推行用能指標市場化交易:建設全國用能權交易市場,建立能源消費總量指標跨地區交易機制。
資料來源: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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