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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發布自貿區「十四五」規劃
2021年10月22日
香港貿發局經貿研究商務諮詢團隊
9月22日,廣東省政府發布《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發展「十四五」規劃》,提出到2025年,廣東自貿區將成為更重要的制度創新高地、營商環境將進一步優化、高質量發展水平將穩步提升,粵港澳協同發展水平顯著提升。《規劃》提出主要政策包括:
- 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 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包括加大放權力度,推動將省市級經濟管理權限下放至廣東自貿試驗區
- 創新投資管理制度,包括探索在數字經濟、互聯網、電信、醫療、文化、教育等領域率先放寬准入限制
- 優化法治環境建設,包括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仲裁中心、南沙國際仲裁中心、澳珠跨境仲裁合作平台建設
- 深化與港澳在人才領域的合作,包括推動建立粵港澳三地「互通互認、共享共建」的人才引進、評價、服務體系,以及繼續實施粵港澳大灣區人才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 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國際貿易航運樞紐
- 創新便利高效貿易監管模式,包括加快綜合保稅區建設,在南沙綜合保稅區和前海綜合保稅區實施更高標準的「一線放開、二線安全高效管住」貿易監管制度,精簡貿易監管、許可和程序要求
- 大力發展國際貿易新業態新模式,包括推廣應用「保稅倉儲+直播」模式, 加快構建智能物流體系
- 拓展保稅業務功能,包括擴大高技術產品出口和資源類產品進口及完善港區冷鏈查驗平台、全溫區冷庫等硬件配套設施
- 完善海陸空鐵多式聯運網絡,包括建立以大洋洲和東南亞地區為主、輻射歐美地區的綜合性航線體系
- 打造金融開放創新示範窗口
- 積極有序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包括支持符合條件的境外銀行、證券、基金、期貨、保險業經營機構在區內設立獨資或合資金融機構,鼓勵跨國公司設立全球或區域資金管理中心
- 促進金融市場互聯互通,包括在依法合規前提下,支持粵港澳三地機構共同設立發展基金,吸引內地、港澳地區及海外各類社會資本,為區內基礎設施和重大項目建設提供資金支持。支持港澳私募基金參與廣東自貿試驗區創新型企業融資
- 推動跨境金融服務創新,包括支持區內保險機構與港澳保險機構合作開發創新型跨境機動車保險和跨境醫療保險產品、支持區內保險機構與港澳保險機構開展跨境人民幣再保險業務,推進再保險市場建設、以及深化跨境住房按揭試點
- 提升金融服務創新水平,包括發展綠色金融,支持區內金融機構赴港澳發行綠色金融債券等綠色金融產品
- 推進粵港澳深度合作
- 進一步擴大對港澳開放,包括在《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 (CEPA)框架下探索對港澳跨境服務貿易實施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推動職業資格和行業標準互認,放寬港澳專業人士執業限制,推動在建築、醫療(器官移植除外)、金融、導遊、會計等領域具有港澳執業資格的專業人士經備案後直接在區內執業,探索建築、醫療等領域港澳專業人士在安全可控範圍內按照港澳執業規則提供服務
- 強化與港澳科技深層次合作,包括引入港澳科技研發高端資源,加大對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成果產業化等科研的投入
- 促進現代產業集聚發展
- 著力發展特色金融產業,包括推動在區內設立粵港澳大灣區保險服務中心, 為在內地居住或工作並持有港澳保單的客戶提供售後服務
- 積極發展商貿消費產業,包括支持港澳資跨境電商企業擴張平台、提升能級,打造面向港澳青年的電商培訓服務平台
- 加快法律、中介、諮詢、檢測及認證等專業服務業集聚,包括推動粵港澳聯營律師事務所發展
- 推動與海南自由貿易港合作對接,包括支持區內企業充分利用海南自由貿易港開放政策,在海南自由貿易港開展加工貿易、轉口貿易、離岸貿易,共同拓展「一帶一路」商貿網絡。加密與海南自由貿易港內外貿同船貨運新航線,推動內外貿同船運輸航線相互對接
資料來源:廣東省人民政府
- 中國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