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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發布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
2021年11月9日
香港貿發局經貿研究商務諮詢團隊
根據新華社報導,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印發《關於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表示目標到2025年,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初步形成,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較2020年下降13.5%;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較2020年下降18%;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左右;森林覆蓋率達到24.1%,森林蓄積量達到180億立方米,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奠定堅實基礎。而且到203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較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5%左右,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以上;森林覆蓋率達到25%左右,森林蓄積量達到190億立方米,二氧化碳排放量達到峰值並實現穩中有降。《意見》其他內容包括:
深度調整產業結構
- 加快推進農業綠色發展,促進農業固碳增效。制定能源、鋼鐵、有色金屬、石化化工、建材、交通、建築等行業和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以節能降碳為導向,修訂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開展鋼鐵、煤炭去產能「回頭看」,鞏固去產能成果。加快推進工業領域低碳工藝革新和數字化轉型。
- 新建、擴建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電解鋁等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嚴格落實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出台煤電、石化、煤化工等產能控制政策。未納入國家有關領域產業規劃的,一律不得新建改擴建煉油和新建乙烯、對二甲苯、煤製烯烴項目。合理控制煤製油氣產能規模。提升高耗能高排放項目能耗准入標準。
- 加快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新能源汽車、綠色環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裝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建設綠色製造體系。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動通信(5G)等新興技術與綠色低碳產業深度融合。
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
- 嚴格控制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強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統籌建立二氧化碳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做好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節能審查與能耗雙控的銜接,對能耗強度下降目標完成形勢嚴峻的地區實行項目緩批限批、能耗等量或減量替代。
- 逐步減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燒。加快推進頁岩氣、煤層氣、緻密油氣等非常規油氣資源規模化開發。強化風險管控,確保能源安全穩定供應和平穩過渡。
- 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大力發展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海洋能、地熱能等,不斷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
加快推進低碳交通運輸體系建設
- 加快建設綜合立體交通網,大力發展多式聯運,提高鐵路、水路在綜合運輸中的承運比重,持續降低運輸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強度。
- 加快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船,推廣智能交通,推進鐵路電氣化改造,推動加氫站建設,促進船舶靠港使用岸電常態化。加快構建便利高效、適度超前的充換電網絡體系。
- 加快城市軌道交通、公交專用道、快速公交系統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自行車專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統建設。
提高對外開放綠色低碳發展水平
- 完善出口政策,嚴格管理高耗能高排放產品出口。積極擴大綠色低碳產品、節能環保服務、環境服務等進口。
- 加快「一帶一路」投資合作綠色轉型。支持共建「一帶一路」國家開展清潔能源開發利用。大力推動南南合作,幫助發展中國家提高應對氣候變化能力。
完善政策機制
- 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引導作用,構建與碳達峰、碳中和相適應的投融資體系,嚴控煤電、鋼鐵、電解鋁、水泥、石化等高碳項目投資,加大對節能環保、新能源、低碳交通運輸裝備和組織方式、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項目的支持力度。
- 有序推進綠色低碳金融產品和服務開發,設立碳減排貨幣政策工具,將綠色信貸納入宏觀審慎評估框架,引導銀行等金融機構為綠色低碳項目提供長期限、低成本資金。鼓勵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提供長期穩定融資支持。
- 各級財政要加大對綠色低碳產業發展、技術研發等的支持力度。完善政府綠色採購標準,加大綠色低碳產品採購力度。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船稅收優惠。研究碳減排相關稅收政策。嚴禁對高耗能、高排放、資源型行業實施電價優惠。
資料來源:國務院/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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