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廣東省啓用新版化妝品生產許可證
2022年1月27日
香港貿發局經貿研究商務諮詢團隊
為貫徹落實《國家藥監局關於貫徹實施<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有關事項的公告》(2021年第140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藥監法 [2021] 40號)、《關於做好化妝品生產許可信息管理系統有關工作的通知》(藥監妝函 [2021] 271號)等有關要求,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近日就有關化妝品生產許可有關事宜發出2021年 第97號通告, 有關內容包括:
- 啓用新版《化妝品生產許可證》
廣東省化妝品生產許可證對具備兒童護膚類、眼部護膚類化妝品生產條件進行特別標註,統一採用在生產許可項目的具體單元後加「#」號的形式。
自2022年1月1日起,廣東省啓用新版《化妝品生產許可證》(證書樣式見通知附件),此前已取得的《化妝品生產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具備兒童護膚類、眼部護膚類化妝品生產條件的企業應當於2022年7月1日前更換新版《化妝品生產許可證》。
- 化妝品生產許可證延續實行告知承諾
廣東省化妝品生產許可證延續實行告知承諾。申請人應當在化妝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90個工作日至30個工作日期間通過廣東省化妝品生產許可系統平台提出許可證延續申請,相關申請材料清單、承諾書模板及辦理流程圖見通知附件,具體辦理流程須查詢辦事指南。之前已提交化妝品生產許可證延續申請並受理的,繼續按照原流程完成審批。
- 從事化妝品內容物配製應取得化妝品生產許可證
自2022年1月1日起,新開辦僅從事化妝品內容物配製的企業,應當通過廣東省化妝品生產許可系統平台提出化妝品生產許可證核發申請,取得化妝品生產許可證後方可生產;此前已從事化妝品內容物配製但未取得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應當於2022年1月1日前向所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並應當於2023年1月1日前取得化妝品生產許可證。
資料來源: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 中國內地